【資訊】因應國際情勢變動,勞動部推出多項就業支持措施
-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

- 6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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🌱協助企業留才、勞工穩定就業
面對國際經濟情勢變化與產業環境挑戰,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推出多項「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措施」,透過企業培訓、在職勞工技能提升、青年就業支持及失業勞工協助等方式,陪伴企業與勞工共同面對產業變動,穩定職場發展。
本篇整理五大重點計畫,帶您一次了解有哪些資源可以運用!
📈 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
👥 適用對象
僱用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人數達51人以上之事業單位。
💰 補助額度
類型 | 補助上限 |
個別型 | 最高95萬元 |
聯合型 | 最高190萬元 |
產業推升型 | 最高200萬元 |
🕘申請期限
因應美國關稅衝擊景氣情勢,受理申請延長至115年9月30日止。
👨聯絡窗口
綜合規劃科 06-6985945分機 1708、1723、1724、1727
彙管單位/德鍵企業有限公司 06-2220066 分機51~56
計畫內容如有更新,請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網頁最新公告為主
💻 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
當企業因營運調整實施減班休息時,勞工可利用減班期間參加職業訓練,提升職場競爭力。
👥 適用對象
經通報實施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及其在職勞工。
💰 補助額度
參訓勞工(訓練津貼)
依實際參訓時數,按本部公告每小时最低工資(115年為196元)發给。
全時勞工 | |
減班休息前平均月投保薪資 | 發給額度 |
31,801元以上 | 減班休息前後之薪資差額內,每月最高發給16,300元 |
29,500~31,800元 | 每月最高2,940元 |
部分工時勞工 |
減班休息前後之薪資差額內,每月最高發給16,300元 |
事業單位(訓練費用)
核實補助,最高補助350萬元。
👨聯絡窗口
綜合規劃科 06-6985945分機 1708、1723、1724、1727
彙管單位/德鍵企業有限公司 06-2220066 分機51~56
計畫內容如有更新,請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網頁最新公告為主
🤝 雇用安定措施
針對受國際情勢影響而減班休息的勞工,提供薪資差額補貼,協助穩定就業。
👥 適用產業
紡織業
金屬製品製造業
橡膠製品製造業
塑膠製品製造業
食品及飼品製造業
機械設備製造業
汽車及零件製造業
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
其他運輸工具及零件製造業
💰 補貼標準
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的70%發給勞工,每人每月最高發給11,500元。
與訓練津貼併領:於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内,可合併領取「勞工再充電計畫」
訓練津貼。
🙋勞工資格
减班休息30日以上,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勞工。
全時勞工:與雇主約定固定工作日(時)數或時間之部分工時勞工。
🕘辦理期間
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
👨聯絡窗口
綜合規劃科 06-6985945分機 1626、1627
計畫內容如有更新,請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網頁最新公告為主
🎓 支援青年就業計畫
鼓勵青年積極投入職場,透過職涯探索、就業諮詢及就業獎勵機制,協助青年順利就業。
👥 適用對象
年滿15歲至29歲之初次尋職青年,符合未在學、未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,且連續達60日者。
🕘參加期間
申請人自依計畫規定上傳應附文件之次日起90日内,並以一次為限。
💰 補助標準
合計最高48,000元。
尋職津貼 |
登錄報名並完成一種職業心理測驗,於計畫期間依規定進行求職、接受就業諮詢、職業輔導或推介就業,仍未能就業者一每月發給尋職津貼6,000元,最高18,000元 |
就業獎勵金 | ||
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 | 參加計畫60日内 | 參加計畫61~90日内 |
滿30日以上 | 6,000元 | - |
滿90日以上 | 20,000元 | 20,000元 |
滿180日以上 | 10,000元 | 10,000元 |
👨聯絡窗口
就業促進科 06-6985945 分機 1639、1640
臺南就業中心 06-2371218 分機232
永康就業中心 06-2038560 分機318
新營就業中心 06-6328700 分機102
嘉義就業中心 05-2240656 分機204
朴子就業中心 05-3621632 分機136
虎尾就業中心 05-6330422 分機103
斗六就業中心 05-5325105 分機326
計畫內容如有更新,請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網頁最新公告為主
🏢 勞工就業通計畫
協助受國際情勢影響而失業的勞工儘速重返職場,同時提供企業僱用補助及職務再設計支持。
👥 適用對象
雇主指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、團體或私立學校,且請領本計畫獎補助期間符合下列條件:
應維持偏用規模90%以上。
未有與所偏勞工協商實施滅班休息之情事。
失業勞工計畫公告生效日前6個月(114年3月30日)起,最近一次退出就業保險或
勞工保險投保單位,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之勞工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本國籍勞工。
新住民配偶(指現與或曾與我國國民結婚,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之外国人、大陸地區人民、香港或澳門居民。)
👨💼 雇主可申請
工作崗位訓練 | |
以先僱後訓方式僱用失業勞工,辦理工作崗位訓練,透過安排職場導師做中學,提供所需職務訓練。 | 每年補助,最高180萬元 |
僱用獎助 | |
雇主僱用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之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失業勞工,發給雇主僱用獎助。 | 每月補助6,000元,最高3.6萬元 |
職務再設計補助 | |
協助受國際情勢影響產業失業勞工排除工作障礙,雇主得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。 | 按申請人數,每人每年補助最高10萬元 |
👷 失業勞工可申請
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|
失業勞工得依規定申請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。 |
跨域就業津貼 | |
經推介跨域就業者,可申請交通、租屋及搬遷補助。 | 最長12個月,每人最高9萬元 |
缺工就業獎勵 | |
經推介從事特定製程與特殊時程行業及照顧服務工作者,可申請缺工就業獎勵。 | 最長18個月,每人最高10萬8千元 |
👨聯絡窗口
雇主找 > 就業促進科 06-6985945 分機 1626、1629、1642
失業勞工找 > 諮詢服務及給付科 06-6985945 分機 14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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🌱 善用政府資源,穩定職涯發展
無論您是企業主、在職勞工、青年求職者或正在轉職中的失業勞工,都可以透過勞動部提供的各項措施獲得協助。
面對環境變化,持續學習、提升技能與善用資源,是強化職場競爭力的重要關鍵。透過政府與企業共同合作,不僅能協助勞工穩定就業,也能提升產業整體發展韌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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